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姻習俗之一,也被稱為訂婚禮物、聘禮、聘禮等。中國舊婚姻的締結(jié)有在婚姻協(xié)議初步達成時相互贈送聘金和聘禮的習俗。這種聘金通常被稱為彩禮。彩禮是男人真誠地向女人求婚的一種尊重態(tài)度。然而,上海免費婚姻律師看到近年來,天價彩禮現(xiàn)象層出不窮,使得彩禮習俗日益變化,甚至演變成不正當?shù)呐时戎L。天價彩禮令人望而生畏,這使得許多情人無法結(jié)婚,甚至一些家庭負債累累。2021年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正式實施,明確規(guī)定任何人都不得將婚姻視為一種賺錢的方式。支付彩禮必須取決于家庭的實際情況,并以自愿為原則。但與此同時,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,許多人在婚姻協(xié)議初步達成時向?qū)Ψ劫浰推附?。一旦發(fā)生悔改、離婚,彩禮的所有權往往會引起各種矛盾和糾紛。那么,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呢?
裁判要旨
彩禮是指一方或其家庭成員根據(jù)當?shù)亓曀紫蛄硪环街Ц兜亩Y物和貴重財產(chǎn),以結(jié)婚為目的。為了表達男女之間的感情,為了自愿支付易損失的日常必需品,贈送價值較小的物品、節(jié)假日等人際交往的消費支出,一般應認定為贈與。如果付款人要求返還,則不予支持。雙方已辦理結(jié)婚登記,但未共同生活的,離婚時,一方要求另一方返還彩禮的,應當全額返還彩禮。
基本情況
2018年9月,杜某和陳某在別人介紹后相識,于2019年9月10日登記結(jié)婚。雙方婚后無子女,無婚禮,無同居。2020年6月28日,杜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2020年7月20日,法院作出民事判決(2020)魯0891民初XXX號,不允許杜某與陳某離婚?,F(xiàn)在杜某以與陳某夫妻關系破裂為由,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并要求返還102400元彩禮。
此外,根據(jù)當?shù)氐霓r(nóng)村習俗,杜婚前給了陳36800元的訂婚禮物,花了20200元為陳買了一套三金(金手鐲、金項鏈、金戒指)。

裁判結(jié)果
一、允許原告杜某某,被告陳某某離婚;
二、被告陳某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(nèi)將彩禮返還原告杜某36800元;
三、被告陳某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(nèi)返還原告杜某三金(金手鐲、金戒指、金項鏈)。如果不能返還,購買三金的價格將返還20200元。
法院審理
夫妻關系是夫妻關系存在的基礎,夫妻關系的破裂確實是判決離婚的法律條件。原告杜和被告陳婚姻基礎和婚姻關系較一般,杜主張離婚,法院判決不允許離婚,第二次起訴離婚,調(diào)解無效后,應確定夫妻關系已破裂,應支持杜離婚請求。上海免費婚姻律師關于彩禮的返還,杜要求陳返還彩禮和三金共102400元,陳辯稱只收到三金和彩禮36800元。法院認為,婚禮、三金(金手鐲、金戒指、金項鏈)屬于當?shù)鼗轫楁湥儆诋數(shù)鼗槎Y習俗,支付目的是雙方結(jié)婚,共同生活,由于雙方關系破裂導致離婚,沒有共同生活,沒有婚禮,支持返還更合適,也符合公共秩序和良好習俗的原則,所以杜要求陳返還婚禮36800元和三枚黃金支持。對于杜某某要求陳某某退還的會議禮物、節(jié)日禮物、給陳某某侄子的喜酒錢等,杜某某在戀愛期間或新婚后自愿向陳某某或陳某某長輩支付款項,不能認定為彩禮,杜某某也沒有證據(jù)證明上述款項已實際支付,因此陳某某不應退還該部分財產(chǎn)。
相關法條
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款規(guī)定:禁止包辦、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<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>婚姻家庭編的解釋(一)》第五條規(guī)定: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,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:(一)雙方未辦理結(jié)婚登記手續(xù);(二)雙方辦理結(jié)婚登記手續(xù)但確未共同生活;(三)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。適用前款第二項、第三項的規(guī)定,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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